根据国科发【2018】103 号文件,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单位需对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2025年12月,复旦大学与精智未来(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呼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采集与检测系统和方法”专利权许可及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精智未来(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复旦大学支付第一笔转让费30万元。
目前复旦大学已收到精智未来(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笔转让费30万元,现根据在此阶段过程中各成果完成人的贡献进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公示,具体请见附件公示表。
公示期限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需写出具体、真实的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
附件:复旦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公示表(公示编号:SYFP-2026-022)
联系人:丁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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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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