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发【2018】103 号文件,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单位需对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2025年9月,复旦大学与衢州市复大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签订《“4位阳离子双取代BODIPY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实施许可及开发合同》,根据合同第五条规定,衢州市复大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入门费人民币50万元。
目前复旦大学已收到衢州市复大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到款50万元,现根据在此阶段过程中各成果完成人的贡献进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公示,具体请见附件公示表。
公示期限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需写出具体、真实的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
附件:复旦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公示表(公示编号:SYFP-2026-001)
联系人:丁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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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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